关于办理校本部申请住(退)宿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5-16浏览次数:33

现就办理2012~2013学年度校本部学生申请住(退)宿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请住宿

1、目前未住宿,2012~2013学年需要住宿的学生(不包括由校外统一搬迁回本部的学生)可以申请住宿;

2、申请住宿的学生请到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团委或宿舍楼值班室领取《南开大学学生住宿申请表(校本部)》,并按要求如实填写;

3、申请表须经学院负责学生工作的老师签字同意,并加盖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或团委)公章;

4、申请住宿的学生请于528日下午5之前将申请表交到学生生活指导中心(学生21宿舍1门101室),过期不予办理;

5、学校按整学年收取住宿费,无特殊原因,学年内不再办理退宿事宜;

6、我中心将于下学期开学前将申请住宿学生名单统一报送注册中心,申请住宿的学生可以在下学期开学报到注册后,持交费收据和学生证(研究生证)到我中心领取派住单,并到宿舍楼办理入住手续。

二、 申请退宿

1、目前在校本部宿舍住宿,2012~2013学年不再需要继续住宿的学生(不包括正常毕业的学生),可以申请退宿,退宿期限为2012~2013整学年,学年内不再办理重新申请住宿;

2、申请退宿的学生请到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团委或宿舍楼值班室领取《南开大学学生退宿申请表(校本部)》,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可下载附件);

3、本科生退宿须由家长签字同意,研究生退宿须由导师签字同意;

4、申请表须经学院负责学生工作的老师签字同意,并加盖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或团委)公章;

5、申请退宿的学生请于528日下午5之前将申请表交到学生生活指导中心(学生21宿舍1门101室),过期不予办理;

6、凡申请退宿的学生务必于77之前,将个人物品清理干净,将所有房门、柜门、抽屉钥匙交到本宿舍楼楼长处;

7、已退宿学生不得私自留配房间钥匙,退宿后不得私自回宿舍住宿;

未尽事宜,请向学生生活指导中心咨询。

电话:23498206。

此通知。

 

南开大学学生生活指导中心

2012年5月15日

 

附件1、南开大学校本部学生住宿申请表.doc

附件2、南开大学校本部学生退宿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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