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新生入住,充分利用现有房源,现就延期毕业学生住宿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12年暑假不能按期毕业的2009级(及以前年级)博士生、2007级(及以前年级)直博生、2009级三年制硕士生、2010级两年制硕士生,以及已经在教务处办理延期毕业手续的2008级本科生适用于本通知。
2、2012~2013学年度需要在学校学生宿舍继续住宿的延期毕业学生,需递交书面申请,填写《南开大学学生延期住宿申请表(校本部)》,表格可以到学生生活指导中心(学生21宿舍1门101)或各学院团委领取。
3、凡需要继续住宿的延期毕业学生,须在5月31日下午5点之前将填好的申请表格交到学生生活指导中心。没有按期办理延期住宿手续的学生均视为退宿,与毕业生宿舍一并清理。
4、2013年春季毕业的博士生需在2013年寒假之前办理退宿,可凭住宿费收据退还半年住宿费。
此通知。
南开大学学生生活指导中心
2012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