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开始启动,相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申请对象:在基本学习年限内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可申请最高金额和年限:每生每年申请累计(即每年申请学费、宿费、生活费总额)不超过6000元,申请总金额为每年申请贷款金额*基本学制。
1.每年申请贷款金额必须相同,攻读同一学位期间不得重复申请;
2. 2010级、2011级未申请过贷款的同学本次可以申请,但
必须一次性申请剩余学习年限(2010级研究生可贷一年;2011级研究生2年制可贷一年、3年制可贷两年);
3.2012年已办理新生绿色通道的和申请了学费缓交的同学必须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三、所需申请材料
1.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原件和复印件(A4纸)各一份。要求必须是乡镇(含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含街道)以上级行政或民政部门(父母所在单位证明不可以),证明中必须有申请人的姓名,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公章清晰。
2.《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要求:
(1)必须用钢笔或者黑色水笔填写;
(2)贷款期限为在学期间贷款年限加毕业后六年,即贷一年的填84个月、贷二年的填96个月、贷三年的填108个月,以此类推;
(3)“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栏暂不填写;
(4)借款申请人签字栏日期暂不填写,其他注意事项见范本;
(5)表中内容不得有涂改。
3.《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书》。要求手写,字迹工整,不少于300字,对家庭经济情况、个人困难情况等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事由加以说明。
4. 身份证复印件和学生证复印件要求两个证件复印在一张A4纸上,身份证反正面都需复印,复印清晰。若身份证丢失,请到相关派出所办理身份证丢失证明,要求有个人近期免冠照片,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生所在学院、丢失时间等信息;若学生证丢失,请持盖有所在学院公章的丢失介绍信(证明)到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学籍科(行政楼208)办理学生证丢失证明。
附件中,材料2空白表和填写规范样本、材料3电子版均可在研工部网页(http:// ygb.nankai.edu.cn/)通知公告栏下载,申请贷款其他不明事宜可到研工部网页查询。
申请材料按《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A4、两份)——《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书》——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原件(A4)——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复印件的顺序装订。
四、申请名单初审、汇总、公示
各单位对本单位申请同学材料进行初审后汇总填写《南开大学2012年研究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情况汇总表》,要求汇总表中学生相关信息尤其是姓名、学号必须准确,并把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名单公示三天。
五、申请材料上报
申请的同学请于9月14日上午11:30前将相关材料交至院党委(数学学院120)。
六、申请材料汇总、报送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全部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审核,报送银行。
七、组织学生填写贷款合同、借据
中国银行经办行对贷款材料进行审核批准,学校组织全体申请者进行面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国家助学贷款更详细信息可到研工部网页“研究生管理-助学贷款”查询,联系人:霍丽敏、李争春(联系方式:23508946,地点:学生活动中心401)。
特此通知。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