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013学年度研究生助研津贴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9-27浏览次数:115

各位博士同学:

    现将我校2012-2013学年度研究生助研津贴申请工作布置如下:

  一、审核勘误发放表

  1.从《南开大学2012-2013学年度研究生助研津贴发放汇总表》(找班长核对纸质表格并且签字确认)。

2. 补填写完整表格中“学院”栏至“导师姓名”栏信息,在表格中勘误错误信息。

3. 宣讲政策(见《南开大学研究生助研津贴管理办法》),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均需下载填写《南开大学研究生助研津贴申请表》(见附件)。说明如下:

1)助研津贴的申请范围为2009年以后入学且仍在基本学习年限内的脱产就读的博士研究生;

2本年度采取一次申请一年,分两次发放的方式;

3)鼓励导师根据课题项目经费以及博士研究生实际参与课题项目研究的情况,在符合我校财务规定的基础上继续增加学生的助研津贴,不进行上限约束。鼓励导师为不在津贴发放范围的同学提供助研津贴;

4) 若有学生补申请以前年度漏申请的津贴(休学、出国期间不属于漏申请情况),请学生在申请表中注明补申请年度(学期)、金额,并到学院开具证明(章讫),附在申请表后;

52013届暑期毕业生的申请月数为9个月,2013届春季毕业生的申请月数为4个月,其他为10个月;

6)未签字确认的学生津贴一律不予发放;

7)档案和工资关系未转入我校的研究生不予申请,休学研究生和未报到的新生不予申请,本年度出国(出境)满十个月的不予申请、不足十个月的仅可申请在校内的月数;将不予申请的学生记录在发放表“备注1”中标注“删除”,并将相关金额改为0,将出国不足十个月可申请在校内的月数在“月数”字段修改,并将相应金额修改,同时在“备注1”中标注“出国*个月”。

4.汇总学生申请表并根据申请表再次勘误发放表中的“学院”栏至“导师姓名”栏信息。若有符合发放范围的学生不在下发表格中,请按照表格中格式录入学生信息并在“备注1中标注“增”;若有学生补申请以前的请在“备注1标注“补20***月至20***月”,同时修改其他栏相关金额信息。

 

注:学校在基础学科(数学、文、史、哲)设立特殊助研津贴(非基础学科的导师不予申请)。用于资助承担国家级或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符合博士研究生招生条件但项目经费较少的导师招收博士研究生。该特殊助研津贴由导师提出申请(填写《南开大学研究生特殊助研津贴申请表》,见附表),用于支付所招收的博士研究生,每名导师限申请1名。

 

   请各班长10月9日11:30前将申请表和核对过的南开大学2012-2013学年度研究生助研津贴发放汇总表》交回院党委,后期工作请各班再等通知。

 

南开大学研究生助研津贴申请表2012.doc

南开大学特殊助研津贴申请表20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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