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2011-2012学年度“彭瑞安归侨、归侨子女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11-22浏览次数:52

根据彭瑞安教育福利基金会的通知,我校将开展2011-2012学年度“彭瑞安归侨、归侨子女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至少在校学完一年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本科生中的归国华侨或归侨子女(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归侨),包括回国后迁居香港、澳门的印尼山口洋地区(SINGBEBAS)归侨在祖国大陆内地求学的子女。但不包括在港澳的其他归侨子女。详细见附件《彭瑞安奖学金实施办法》。

二、奖励名额及金额

一等奖1名,每人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500元;

二等奖1名,每人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800元;

三等奖1名,每人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200元。

符合条件者均可以申请,学校择优推荐。

三、倾斜政策

适当照顾归侨、归侨子女中的特困生和印尼山口洋地区归侨、归侨子女学生:对特困生,可在加权平均分上酌情加分,最多可加8分,但只适用于二、三等奖;印尼山口洋地区归侨、归侨子女学生在同等条件下有限考虑。

四、需提交材料

1.个人申请书(正文部分可打印,但需亲笔签名);

2.填写《第十八届彭瑞安归侨、归侨子女奖学金申请表》(样表见附件);

3.归侨或归侨子女证明书;

4.发表论文期刊复印件;

5.特困生还需提供经济特别困难证明材料;

6.加盖学院教务章的成绩单。

五、其他

1.归侨、归侨子女身份之确认,需有其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或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侨务部门核发的证明书;特困生必须提交其家长持有的民政部门颁发的“城乡(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特困职工证的复印件。

2.各相关单位如有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请让该生于11月23日16:00前直接联系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李争春、霍丽敏,联系电话:23508946、23505940。

 

附件:彭瑞安归侨、归侨子女奖学金申请表

第十八届彭瑞安归侨、归侨子女奖学金研究生大学生奖实施办法

彭瑞安奖学金2012.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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