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届毕业论文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11-30浏览次数:105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是实现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重要手段,是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体现。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天津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针对天津市教委和学校督导组在2012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教务处对2013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和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工作进行了调整,现将2013年度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3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

1. 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切实发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作用,主管教学院长和系主任要亲自担任领导小组主任和副主任职务。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开始之前,应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指导教师和学生召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动员会,提高教师和学生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公布学校和学院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的要求,加强学生诚信意识教育,杜绝弄虚作假和抄袭行为。

2. 制定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论文写作规范和要求

我校学科专业多,对毕业论文(设计)的要求既要有一致性,又要有一定的差异性。各学院应根据学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规范和专业人才培养要求,制定本学院论文写作规范和格式要求,并在2013年6月下旬连同201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书面总结材料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科,作为教务处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检查工作的依据。对于学院成功的经验和做法,教务处将进行推广。

3. 培养学生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

学生选题原则上要求一人一题。若二人(或二人以上)合作课题,毕业论文(设计)必须分开撰写,在论文(设计)中要重点阐述本人独立完成的部分,并明确说明本人在课题研究中所完成的内容对整个课题的贡献。

4. 加强科学道德教育和学风建设

为引导学生自觉遵守学术规范、坚守学术诚信、完善学术人格、维护学术尊严,摒弃学术不端行为,现要求各学院面向高年级本科生(尤其是大四本科生)举办至少一次关于学术规范、科学道德方面的讲座,鼓励学院开设关于学术研究、论文写作、信息检索、学术规范等方面的课程。

各学院应在2013年5月初,抽取30%(学生人数少的学院不少于10篇)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查重”检测;答辩委员会成员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阅期间,可将有疑义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提交学院教学办公室进行“查重”检测;学院需对推荐参加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审的论文进行“查重”检测。

文字复制比达到20%及以上的,“查重”结果首先交由指导教师复核认定,有异议的需填写《南开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查重”结果认定表》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查重”结果和指导教师复核认定材料交学院学术委员会进行最终认定。

经认定:(1) 存在严重学术不端行为的,取消答辩资格,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以0分计;(2) 存在中度学术不端行为的,责成指导教师督促学生在不少于6周的时间内进行整改,整改后需进行第二次“查重”检测;(3) 存在轻度学术不端行为的,责成指导教师督促学生整改,于答辩前进行第二次“查重”检测;(4) 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直接参加答辩。

第二次“查重”的文字复制比低于20%的,可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第二次“查重”的文字复制比仍达到20%及以上的,则取消答辩资格,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以0分计。

毕业论文(设计)“查重”的最终认定结果,将纳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凡经认定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设计),通过答辩后,成绩应在80分以下。

各学院需根据教务处规定,结合本院学科特点,制定“查重”工作实施方案、认定本科生学术不端行为的具体标准和相应的处理办法,经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签字、盖章,报教务处备案。

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结果的简明报告单以及对检测结果的认定材料原件作为学生成绩档案材料由学院教学办公室集中保存。学院需于2013年5月18日前向教务处提交首次“查重”检测工作的相关材料,包括《南开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查重”结果认定表》及相关认定材料的复印件;于2013年6月25日前向教务处提交后期按教务处要求进行“查重”工作的相关材料,主要包括答辩委员会提交和申报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等需要进行的“查重”检测以及二次“查重”检测的检测结果及认定材料的复印件。

5. 提高指导教师的责任心和精力投入,加强过程管理

指导教师的责任心和精力投入程度对于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至关重要。各学院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调动教师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积极性,确保指导教师工作的责任心和精力投入。为保证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时间不得少于12周。在第七学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动员、选题、导师确定、文献查阅等工作。在第八学期集中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实验(调研)、撰写和答辩等环节。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应安排在第八学期14-16教学周进行,各学院不得提前进行答辩工作。鼓励各学院采取开题报告形式审核、确定全体学生的选题。各专业必须选拔5-10名学生面向整个专业学生举行示范性开题报告。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每星期至少应和学生见一次面,及时检查学生论文(设计)完成进度和质量,同时详细填写《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审批表》、《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语表》等表格,并签署指导教师名字和日期。指导教师意见和评语应有针对性,反映不同学生特点和水平,不能使用“万用评语”或“三言两语”。在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如需调整毕业论文(设计)题目,需填写《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变更表》,并附在《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审批表》之后。

此外,教务处要求指导教师对毕业论文(设计)严格把关,做到审阅毕业论文的全部内容。毕业论文(设计)内容如果涉及本课题组研究生完成的工作,务必要求学生在论文中做出明确说明,同时还要纠正学生在写作格式方面的错误,并保证参考文献全部在正文中被引用。

答辩秘书要如实记录在答辩过程中答辩委员会提问和学生作答的内容,填写《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及打分表》中的“答辩过程记录”,并签字。在答辩结束后一周内,学生和指导教师需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修改,并向学院提交毕业论文(设计)最终版本的电子版和纸质版。

6. 严格控制毕业论文(设计)的优秀率

要杜绝“面子” 和“人情”的影响,严把质量关,不搞平均主义。要根据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和工作量拉开成绩档次,做到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呈正态分布,90分及以上的论文篇数不超过论文总篇数的30%使真正投入精力且写作质量高的学生论文脱颖而出,从而调动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积极性。

7. 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和档案管理工作

各学院应严格按照《南开大学本科教学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及时做好工作总结和数据上报工作,并认真做好论文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2013年6月25日前,将《南开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情况分析表》、《南开大学本科毕业论文信息统计表》的纸质文件和电子版、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书面材料、201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版,以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查重”工作的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二、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工作

1. 评选范围

2013年毕业的应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2. 评选要求

(1) 成立由专家和教学负责人组成的专门评审小组,一般为3—5人,设组长一人。

(2) 在学生已完成本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基础上,对拟申报校级优秀的毕业论文(设计)在全院组织公开答辩,并进行集中评议,从中遴选出水平高、创新点突出的论文(设计)申报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并推选出1篇作为天津市级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候选论文(设计)。

(3) 申报校级优秀的毕业论文(设计)需通过“查重”检测,且检测结果的文字复制比在20%以下。

(4) 对拟推荐参评校级优秀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排序,填写《南开大学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排序表》和《南开大学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申报表》,其中“指导教师评语”要求指导教师写出不少于200字的推荐意见。

3. 推荐名额

各学院应对论文(设计)质量严格把关,推荐参评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数量不能超过应届毕业学生总数的3%,否则不予受理。

4. 申报时间

为保证学生毕业离校前拿到教务处颁发的证书,请各单位务必于2013年6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逾期不再补办。

5. 申报材料

(1) 南开大学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申报表;

(2) 南开大学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排序表;

(3) 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结果的简明报告单及相关认定材料的复印件;

(4) 毕业论文(设计)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文件。

 

请各学院按照通知及《南开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手册》(2012版)中的要求,切实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和管理工作,认真做好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工作,使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和管理工作水平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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