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届毕业生离校退宿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6-09浏览次数:36

2014届毕业生:

根据学校确定的毕业典礼时间和暑期宿舍调整及维修方案,现就2014届毕业生离校退宿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本科毕业生6月29日中午12:00之前离校退宿;硕士、博士毕业生7月1日中午12:00之前离校退宿。

2、    在离校退宿时,请交还门厅、房间、抽屉、柜门等钥匙,凡学校统一配备的方凳、床垫等宿舍用品,请留在房间中。

3、    继续在本校读博士的硕士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的本科毕业生,可提前入住博士生宿舍,请这部分学生持本人身份证及录取通知书于7月1日上午9:00到12:00到西区公寓楼长室办理抽签入住手续(不可由他人代办)。

4、    继续在本校读硕士的本科毕业生如暑期需留校做课题,我中心将集中安排临时住宿,请上述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及录取通知书于6月28日下午2:00到5:00到我中心(学生21宿舍1门101)办理临时住宿手续(不可由他人代办),并在毕业生离校期限内搬出原来宿舍。这部分学生将于7月8日搬出临时宿舍并迁入硕士新生入住地点。天津市内六区的学生暑期不安排临时住宿。

5、    已申请延期毕业的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请持本人学生证于6月28日下午2:00到5:00到我中心办理入住手续。

 

学生生活指导中心

2014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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