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现决定开展 2015 年度兼职辅导员的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聘对象
我校大三年级本科生、已确定在本校读研的大四年级本科生,以及在基本学制内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 选聘数量
计划共选聘 100 名左右兼职辅导员,最终人数根据报名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三、 选聘条件
1. 中共党员,道德品质优秀,热爱学生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工作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 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工作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一定的文字及口头表达能力;
3. 能够保证在完成学业的前提下,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兼职辅导员工作中。
四、 分配原则
兼职辅导员分配的原则是在符合实际需求的前提下, “ 本院优先、同区调剂 ” 。“本院优先”指报名人员优先分配至本学院;“同区调剂”指未在第一批次录取的兼职辅导员,只调剂到本学院未来所在的校区(八里台、津南、泰达)。
五、 日常管理
1. 各学院要严格执行兼职辅导员“带班带生”制度。学校将制定兼职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推进工作规范化建设。
2. 兼职辅导员任职期限一般为 1 学年,到期后进行双向续聘;凡因故需要予以解聘或调整的,学院应及时上报备案。
3. 兼职辅导员一般情况下每年发放 10 个月劳酬,每月 800 元,每周保证至少 5 个半天的工作时间。
4. 学校将在每个工作周期( 1学 年)开展兼职辅导员考核,评选一定比例的优秀兼职辅导员,并统一颁发荣誉证书。
六、 注意事项
1. 目前在岗的兼职辅导员根据个人意愿,近期进行双向续聘。
2. 目前在岗的研究生德育工作助理中,非 2015 年应届毕业生根据个人意愿,由各学院统一组织参加报名,通过考核后聘为兼职辅导员。 2015 届应届毕业生仍按照原计划工作至本学期末。
3. 即日起,原兼职辅导员选聘和研究生德育工作助理选聘统一为南开大学兼职辅导员选聘。
有意愿报名的同学请加载报名表2015032514351915399.doc ,并于本周五(3月27日)之前交到辅导员处。